阳台|神操作:房子还没拿到,业主竟然还要再交钱!每户一万!( 二 )

  • 1、无法认定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 2、未发现该项目未按图施工情况 , 售楼处展示样板间130户型 , 阳台高度与实体户型一致 。 同时结合图审中心反馈信息 , 图纸符合要求 , 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
  • 8、9号楼图纸合规 , 但现实又存在30公分差距 , 这也就意味着 , 开发商的图纸在报批时 , 就已经有30公分的差距了 。 但销售都表示自己不知情……
    对于业主的疑问 , 开发商没有正面解释 , 只说合法 , 不管是1.8米还是1.5米的窗户都是合规的 。 这一点业主没有办法接受 , 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开发商 , 花大几百万买的房子 , 凭什么还没住进去就被区别对待了 。
    正在建设中的9号楼:


    正在建设的其他楼栋:

    既然没法解释 , 那就直接整改 。 业主提议:按照1-7号楼的窗户高 , 调整8、9号楼 , 1.5米改成1.8米 。
    结果这一提议直接被开发商发文件否定了 , 去年12月14日 , 开发商给业主们发了一份说明:


    否认违法违规、否认8、9号楼阳台窗户高度与样板间、设计图纸存在差异、重点是考虑到更改阳台高度会涉及到外立面 , 所以不具备调整的可能性 。
    没有解释8、9号楼和1-7号楼产生差距的原因 , 也不接受业主整改提议 。 事情至此陷入僵局 。
    3.业主只能不停维权 , 一次次的跑规划局、找开发商 , 最终在半个月后 , 经过江北新区相关部门的出现协调 , 有了一次由开发商、政府部门、业主代表组成的三方会谈 。
    这次 , 开发商松口 , “只要江北新区规划局允许设计图纸变更 , 中交会提交变更申请 , 后续整改细节另行商定 。 ”
    就在业主们以为事情有了转机时 , 开发商又发了一份通知函:


    • 中交锦方项目各项手续齐全 , 合法合规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 商品房销售后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 如果更改 , 需要提前申请书 , 且8、9号楼每位业主都要签字 。
    对此业主相当为难 , 全部200户业主 , 现在还没住进去 , 很难找全 。 关键这还不是重点 , “开发商说整改费用需要两栋楼全体200户业主自己承担 。 ”

    业主无奈道 , “我们不是无理取闹 , 凡事都要讲道理吧 , 双标窗户是开发商的责任 , 为什么最后是我们承担?”
    到此 , 事情再一次陷入僵局 。

    “上周五我们又谈了一次 , 还是说要我们承担费用 , 这次给了费用金额 , 一户1万 。 ”
    据悉 , 开发商核算出每户需要提交1万元的整改费用 , 同时考虑到调改窗户有可能会造成延期交付 , 因此如果倒是延期交付 , 赔偿金也将由8-9栋业主自行承担 。
    一户1万 , 200户就是200万 。 “开发商处处找借口 , 不承担任何费用是不合理的!”
    现在责任没有办法明确 , 但无论如何 , 问题都是事实存在 , 最终会如何解决 , 我们还会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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