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税务放管服措施,放管服改革如何发力( 四 )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解析: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 。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如何为实体企业做整体税务筹划?

如何做好税务放管服措施,放管服改革如何发力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一百个公司,会有一百种税务筹划的思路 。说说我的一点小想法吧 。税务筹划的前提一定是业务设计 。可能很多想做税务筹划的朋友,首先想的是用什么法子少交增值税少交所得税 。知道高新技术公司可以省所得税,说那去注册一个;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只有3%的税率,立马说那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我想这可能陷入了常说的:用战术上勤奋掩盖战略上的懒惰 。
税务筹划之前还是应该先理解公司的实际业务,知道公司税负的关键点在哪里,才好对症下药 。并没有一套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子,让所有公司都能通用 。比如,建筑行业最大的痛点是营改增以后税率提高,且不容易拿到进项,那核心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 。再比如咨询行业最希望解决的是高利润带来的高所得税税赋,税务筹划的重点也就需要放在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合作关系 。
类似的问题,还有业务方案选择对税赋的影响 。比较典型业务如“买一赠一”销售促销,如果赠品真作为赠品视同销售,那可就是额外的一块增值税 。所以,如果是本公司自己的产品,应该做成降价销售,若赠品是别的公司产品,则应该视同打包销售 。要知道税务筹划的底线在哪里 。很多老板其实都知道,不开票走个人账户是最省钱的法子,然后,财务人员也只好“助纣为虐”听之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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