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过威胁生命的战斗,这个举动可能威胁生命安全( 二 )


问题是另一种情况,一个你不熟悉的陌生人或者一个与你有矛盾冲突的人,拿刀背吓唬你,你不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毕竟刀背与刀刃的转换就是瞬间转动手腕的事 。所谓的"吓唬"基本都是事后造成了严重后果后的解释(托词),在"吓唬"人的时候,能让被"吓唬"的人知道是在被吓唬吗?那么拿刀唬人也就没有必要了 。此时只有″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两条路,既使在″正当防卫"时,夺刀杀死对方,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
有专业法律人士会引经据典地说,对方没有对你造成重大伤害,试问等到重大伤害造成了甚至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正当防卫?在此说点题外话,绝大多数专业律师是法律的捍卫者,虽然业务素质有高低,但是也有极少数律师为了″名",″利”,玩弄法律,现在出现了″见义勇为"成被告,抓小偷成被告,制止强奸成被告,扶老人成背告等等一些个别现象,虽然是少数,但对正个社会的道德认同,以及″三观"的混乱,造成了重大影响和伤害,这些与″那极少数律师"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
正当防卫,强状汉在一位弱老弱者面前,简直是老鹰抓小鸡,虽壮汉第一次没注意让老人打到,如果不进行第二次打击,谁能保障壮汉起来对老汉采用什么样致命打击,肯定老汉生命受到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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