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研究生院校 播音主持专业院校排名( 五 )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600元
14.廊坊师范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15.西安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陕西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非平行志愿,则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16.深圳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重庆、广东、湖南、黑龙江、福建、四川、浙江、湖北、安徽
录取原则: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艺术相关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位)分档至各专业 。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艺术统考(联考)专业和校考艺术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17.南京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安徽、浙江、山东舞蹈学:安徽、浙江、山东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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