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最新税率 消费税税率表( 三 )


6.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
扣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
关于珠宝首饰抵扣消费税与不得抵扣消费税的案例:
某首饰厂外购1000颗经过其他首饰厂加工的珊瑚珠之后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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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1.可抵税的项目有11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
2.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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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惠政策(主要是2017年以来一些重大的政策变化)2018年
从2018年4月1日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从4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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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序号减免项目名称政策名称减免性质代码1横琴、平潭区内企业销售货物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1号020399012节能环保电池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020610033节能环保涂料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020610044废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118号020640015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3〕105号020640036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赛后再销售物品和出让资产收入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17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委托加工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28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39对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410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511对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0210290612生产成品油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部分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98号0212520413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7号0212520514用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68号0212520715其他其他02129999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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