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 , 应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 原件1份 。
参保居民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 , 原件1份;
3.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 , 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 , 并签署承诺书);
4.费用清单 , 原件;
5.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 验原件;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 , 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
7.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 流(引)产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结婚证 , 验原件 。
温馨提示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职工生育津贴支付同时办理可合并提供材料 。参保人员的生育行为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经核查发现 , 涉嫌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 将按照欺诈骗保相关规定处理 , 并列入失信人员管理 。
推荐阅读
- 好听稀少的男孩名字 2021好听稀少的男孩名字大全
- 附网址 河北燕赵健康保参保缴费入口
- 南宁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
- 河北燕赵健康保参保缴费时间
- 《侠客风云传》全结局一览攻略 有哪些结局 男主角结局
- 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拿南瓜的小男孩简笔画拿南瓜的小男孩怎么画
-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 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