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原文( 二 )


第七条 加强人才保障
着力解决软件业企业员工就医、子女入学困难,建立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绿色通道 。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精尖软件人才,按照“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和《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享受购房、生活、就业补贴和服务保障 。软件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才新政分类分层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利用芙蓉区现有资源,为软件业企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一批“软件人才公寓”和“青年人才驿站”,作为过渡周转用房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第四章 企业培育
第八条 加大金融扶持
区政府与区内金融机构合作,成立3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对在芙蓉区注册的软件业企业(机构)予以金融支持 。以软件专利或著作权出质形式向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金额以企业(机构)当年区级经济贡献为限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原文】第九条 促进发展升级
支持软件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评估”,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当年被认定为“四上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 。鼓励软件业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等上市后备企业依相关政策予以补助,最高补助或奖励30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第十条 支持研发创新
对在芙蓉区新申报软件专利权、生产性软件著作权成功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件、1000元/件的奖励 。每年从上年度获批的市场应用良好、具有前沿性的软件专利权和著作权成果中评选一批优秀项目;每年评选一批软件技术含金量高、产能带动作用大、产业链覆盖广、示范性强的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在相关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单个项目5-10万元的经济奖励 。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特别大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第十一条 支持产学研合作
依托隆平高科技园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发挥科教资源优势,深化软件业企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合作,支持共建研发机构,对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才实训基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第十二条 打造应用场景
充分利用芙蓉区第三产业资源,引导区内工业、服务业企业与软件业企业(机构)建立合作共赢关系,鼓励区内企业(机构)示范应用,提升区内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园区等建设,共同打造“智慧芙蓉” 。在符合政务功能和需求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区内软件业企业(机构)提供试点和推广平台,帮助企业(机构)拓展市场 。区政府将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信息数据资源、存储资源等向区内软件业企业(机构)免费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隆平高科技园、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现代服务中心)
第十三条 搭建产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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