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承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
(六)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灿Ψ咸崛√跫?。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线上渠道申请
申请人本人通过官方线上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随申办”)申请的,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
2、申请人本人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 , 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
申请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随申办”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 , 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为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3、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应当承诺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后,因租赁的住房发生变动,且属于本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时,将及时终止当前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网签备案后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重新申请;
4、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
5、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
6、在提取转账发起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住房租赁等信息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 核实租赁地址信息无误的 , 不影响提取资金的支付时间;如经核实租赁地址信息不符的,将按规定终止业务;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材料+方式】7、申请人应当每年在线确认租赁信息,如租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业务变更或终止,限期内未确认的,租赁提取业务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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