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公租房新政策解读( 二 )


2. 在本市市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 , 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未满3年的 。
3. 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
4. 购有8万元以上 (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
5. 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 。
6.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
三、坚守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的初心使命
为进一步落实公租房惠民政策 , 竭力保障住房困难家庭,解除住房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在今年新政实施前,高新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作,不仅在高新区不动产大厅设置了两个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配备了人脸识别、扫拍仪等专业设备,还要求全部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政策和系统使用方法 , 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 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 。在今年公租房新政实施前,老政策已经暂停申请近一年时间了,国土规划住建局对申请人数和现场情况做出预判并提前做好预案 ,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仅第1周就接待咨询和办事群众1600余人,确保了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 。
为了让每一位群众都了解公租房的政策,由高新区财政出资,在辖区内的29个公租房小区制作了公租房宣传栏并于5月份安装完成,宣传栏内容涵盖了公租房2021年新政策实施以来关于申请、入住及防诈骗温馨提示3个方面的内容 。
高新区始终坚守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的初心使命,把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 。坚持把建设品质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把公平分配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公租房建成“放心房”、“幸福房”,将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类住房困难群体 , 真正把好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群众感受到公租房保障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福祉,让每一个住房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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