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不齐或有误的 , 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资料 。
七、补充说明: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有关文件,自2021年2月1日起(住院的以入院日期为准),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是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https://fuwu.nhsa.gov.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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