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成都办事指南( 二 )


5、父母双方军官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6、未成年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子女与父母、父母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
2、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成都办事指南】备注说明: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 。凡代办户籍业务的 , 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 , 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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