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批准转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入院2个工作日内 , 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联网手续,办理出院时,医院只收取本次医疗费用应由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联网不成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垫付,医疗终结后,带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加盖公章)、费用清单、住院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划重点:
申请异地安置流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相关居住证明等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温馨提示:
针对在外地不方便前来办理手续的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潍坊医保”--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将上述材料上传 。
潍坊高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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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社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问题】 宣传社保政策,发布新闻动态,解答经办事项,服务参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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