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 六 )


使用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 , 没有办理确认手续且已经申请取得新能源更新指标的 , 如仍需要购置普通小客车 , 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车辆管理总所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确认 , 待市指标管理机构和市车辆管理所共同将原指标作废后 , 申请人方可再次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 , 单位名称因故发生变更的 , 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1.单位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1.1京牌小客车所有单位的名称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前发生变更的 , 或原车登记信息有误的 , 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 , 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 , 办理车辆登记信息更正手续 , 再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 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申请更新指标 。
1.2京牌小客车所有单位的名称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后发生变更的 , 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单位名称因故发生变更的 ,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 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申请表)
(2)登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事业及其他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 还需提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信息相关文件
注:单位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因故发生变更的 , 需能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qyxy.scjgj.beijing.gov.cn)、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https://www.cods.org.cn/)或者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www.bjdm.org.cn)等系统查询到单位的相关信息变更说明 。
若上述系统无单位信息变更说明的 , 需自行联系发证机关或上级单位将信息上传至相关系统 。
2.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单位名称因故发生变更的 ,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 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2)登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4)事业及其他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 还需提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信息相关文件 。
注:单位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因故发生变更的 , 需能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qyxy.scjgj.beijing.gov.cn)、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https://www.cods.org.cn/)或者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www.bjdm.org.cn)等系统查询到单位的相关信息变更说明 。
若上述系统无单位信息变更说明的 , 需自行联系发证机关或上级单位将信息上传至相关系统 。
3.小客车指标信息更正业务受理地点及办理时限说明
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及办公时间 , 详见系统首页下方“办事专栏”栏目内《小客车指标申请各区对外办公窗口》的内容 。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
注1: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计算在12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内 , 指标有效期不会因相关业务的办理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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