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 五 )


经核实,提议业主人数达到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总人数5%以上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规则规定,使用投票系统征集其他业主对是否同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意见 。同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人数达到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应当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
(二十六)《规则》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 。
《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办法》(穗建规字〔2019〕8号)同时废止 。
三、解读途径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官方网站;
(二)“广州市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
(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 。
四、解读时间
在《规则》正式颁布后10日内,对社会公布解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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