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四 )


(三)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国家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政策、优惠措施和规范要求 ,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 , 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宣传科学养育知识 , 提高科学养育水平 。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活动 , 探索开展品牌连锁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单位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等试点 , 大力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 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洛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文章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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