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细节( 二 )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合同终止风险
1.合同终止后附随义务的履行风险
2.合同归档及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风险
4.合同违约追责法律风险
案 例
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
【签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细节】所以您还敢随意地签合同吗?所以合同风险您还不重视起来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