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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需缴纳40万个税,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
我们常听说的“居间人” , 与经纪人、顾问和中介的性质一样;主要是为委托人与第三方单位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促成双方合同成立 , 从而获得合理的报酬(居间费) 。
一般情况下 , 居间人收取居间费的合理范围应该在业务总额的2%-5%左右(根据行业不同 , 会有所差别) 。
然而 , 根据相关规定 , 当居间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时 , 应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费 , 并且应当开具相应的发票给支付单位(可以是自己到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缴纳税费 , 也可以由对方单位代扣代缴) 。
但是 , 无论以上哪一种方式完税 , 对于居间人的税费负担都是相当重的(如100W的居间费 , 需要缴纳近40W的税费);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 可以让居间人可以合理、合规地减税降负呢?
以工作室的名义 , 来承接业务
在国内 , 有些地方区域的经济比较落后一些 , 于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 从而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 吸纳更多的企业及个人投资入驻 , 这也就是所谓的税收园区 。
居间人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工作室(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承接居间业务 , 然后可以享受园区个税0.6%-1.2%左右的核定征收 , 税后利润可以直接提现到个人私卡自由支配 。
因为工作室属于个人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 , 所以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 , 再加上今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免增值税和附加税 , 因此综合税率是非常低的 。
以个人的名义 , 在园区
个人到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 , 一是流程简单、效率高(在线提交资料、无需本人到场、1-3个工作日由税局直接出票);二是综合税率极低 , 可以享受个税0.5%-1.5%左右的核定征收政策(免增值税、附加税) , 而且由税局出具个人
综上所述 , 当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 , 需缴纳40万的个人所得税 , 那么该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左右呢?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 选择在税收园区以工作室的名义 , 或者以个人自然人代开的名义 , 大幅降低个人税费负担;希望以上的介绍 , 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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