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8项出入境便民措施,2月1日实施


公安部推出8项出入境便民措施,2月1日实施


公安部集中推出“家门口”办证等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下月1日起实施
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近推出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这8项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曲云海介绍,这8项便利措施与前期推出的便利措施相比,手续更简、惠及人群更广、便利程度更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更多的人可在“家门口”办证 。
1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户籍所在地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
【解读】
新措施实施后,各地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此外,考虑到涉港澳台部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办理有专门规定,申请人应区别情形或事先咨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按规定的受理地点和相关条件递交申请 。
2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开通个人旅游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须持有居住证) 。
【解读】
目前,全国957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展了自助办理服务,但由于信息通联等原因,大部分自助办理设备只能对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自助办理服务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推动实现了本省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进一步便利省内流动人口就近自助办证 。
3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
【解读】
公安部此次推出的新举措,一是取消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籍子女的年龄限制,二是将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籍父母纳入受惠人群范围,三是将该措施推广至全国 。新措施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仅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有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
4 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申请人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
【解读】
目前,全国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持有量达7867万张,因卡式证件不能直接标显签注使用情况、剩余次数等信息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安部部署升级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系统,增加查询签注功能 。申请人持本省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自助设备查询有效签注剩余次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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