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研究生院校 播音主持专业院校排名( 七 )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录取原则:
1)辽宁省:
【播音主持研究生院校 播音主持专业院校排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3.长江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 。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4.江苏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湖南、辽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成绩x60%+文化成绩*40%)x2,具体招生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以最终官方公布为准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480元
25.广州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舞蹈学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广东省舞蹈学专业考生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档原则投档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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