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缅北是天堂,处处是黄金!”有人竟抱着这样的幻想,徒步翻山偷越边境到缅甸务工,最终被判处刑罚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
庭审现场(来源:重庆法院网)
张某江津区的一名普通90后“打工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缅甸某机构招人,每个月加上提成有万余元的收入,便心动不已 。2020年3月,在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张某急忙乘坐飞机到达西双版纳 。在对方安排人员的指引下,张某乘车至一山路小道,随后便下车徒步翻山 。经过两个小时的路程,张某终于达到缅甸境内,并与招聘机构取得联系 。
然而,由于疫情原因,该机构并未营业 。他在认识了一个叫“阿明”的工作人员后,便被要求返回,张某在“阿明”指引下,联系到当地不法分子,花费3000元偷渡回国 。同年5月,张某到达云南省景洪市勐龙镇时,被边防警察抓住隔离并被行政拘留 。
张某这一次缅甸之行也并非全无“收获”,新认识的“阿明”为张某第二次偷渡埋下了伏笔 。2020年12月,阿明与张某取得联系,让其过去帮忙 。张某再次通过同样的方式来到缅甸境内 。2021年7月,张某通过云南省孟连口岸勐阿通道回国 。当月,张某因偷越国(边)境被云南省孟连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
2021年9月,经江津区公安民警传唤,张某到油溪派出所接受调查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到境外务工,采取徒步翻山的方式偷越国(边)境,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被处以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江津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法官提醒:
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不仅对国防安全带来影响,在疫情席卷全球的当下,更是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 。此外,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往往与走私、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偷渡人员常常还会受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伤害 。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遵守的规定,也请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偷越行为的危害,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法治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战海峰通讯员 闫洋 张梅
来源: 法治日报
【偷渡缅甸第一次会怎么样 偷渡缅甸】(今完)
推荐阅读
- 电脑绝地求生第一次进要多久
- 新生儿的衣服第一次怎么洗最好
- 新买的热水壶第一次如何清洗
- 烤箱第一次空烤好难闻 烤箱第一次空烤好恐怖
- 新手第一次去电影院怎么办 怎么取电影票
- 第一次摘空心菜留多长,空心菜第一次收割根部留多少?
- 月季第一次开花后怎么修剪,月季春天第一次开花是几月份??
- 关于龙船花的传说,
- 黄韭盆景的第一次浇水方法?
- 第一次见面送女生什么花,送女生花有什么讲究,第一次见面送女生什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