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国唯一没有腐败的部门,近代清政府为什么腐朽( 五 )


同在中国的土地上 , “洋关”廉洁而“常关”腐Bai , 中国人在“洋关”工作能廉洁而在“常关”工作则贪污腐Bai , 这个事实说明了一个道理:腐Bai在中国是可以治理的 , 腐Bai也不是因为中国人的素质差所致 。腐Bai , 只能是制度使然 。这样 , 赫德打造廉洁“洋关”的经验 , 就非常值得总结了 。
在制度建设方面 , 赫德主要是借鉴英国经验 。当时的英国 , 高效廉洁的文官制度已经建立 , 而海关管理方面 , 英国更有完善的经验可资借鉴 。制定一套廉洁高效的制度对英国人赫德来说并不是难事 , 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驻伦敦办事处的负责人金登干(J.D .Cam pbell)可以帮助他完成 。
制定制度并不是难事 , 关键的是执行问题 。以选人、用人(即海关工作人员的选拔和考核)来说 , 不外遵循几个原则——— 如因事设岗、以事择人 , 选人严格、公开公正 , 严格管理、奖惩分明 , 如此等等 。以人员选拔来说 , 赫德在选择海关雇员时全球招考 , 公开选拔 。当时在国内的招考点 , 即有上海、九龙、广州、大连、青岛等处 , 此后伦敦也设置考点 。招考是公开的 , 但要做到公正 , 关键的问题是赫德本人及海关高层管理人员不能任用私人 。
赫德在广州有位牧师朋友 , 他希望赫德能够为其儿子乔治·俾士安排一个职位 。赫德虽然碍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推辞 , 但他要求乔治·俾士到伦敦的办事处报名参加考试 。赫德也的确把乔治·俾士的名字列在寄给金登干的推荐报考名单之中了 , 但同时他也附上了自己的态度:“谁不符合我们的条件 , 就不录用” 。结果 , 这位伦敦大学的毕业生 , 因条件不符而被淘汰 。
赫德本人坚持原则不任用私人固然有利于海关用人的公正 , 但要使这种公正真正得到贯彻 , 还必须有杜绝干扰的能力 , 这必须享有不受任何掣肘的独立用人权才能实现 , 而赫德恰好争取到了这个权力 。1864年8月总理衙门颁布的《通商各口募用外国人帮办税务章程》规定:“各关所有外国人帮办税务事宜 , 均由总税务司募请调派 , 其薪水如何增减 , 其调往各口以及应行撤退 , 均由总税务司作主” , “各口税务司系总税务司所派委之员 。各口税务司、总办、扦子手、头目四项 , 若有不妥 , 由总税务司一人作主撤退” 。赫德在用人上是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权的 , 这是他能够打造廉洁的海关的重要基础 。
有了这样的基础 , 再借鉴英国海关内部防范贪污腐Bai的管理制度 , 比如监督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巡视制度等等 , 再加上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和严明的奖惩制度 , 就使得海关职员不仅不能贪 , 也不需要贪 , 廉洁就有了保证 。
但是 , 使海关廉洁的关键 , 不是海关内部的制度建设和有效监督 , 而是对于海关“一把手”的赫德本人如何监督的问题 。“一把手”的腐Bai才是反腐制度设计的核心 。赫德本人的腐Bai不能完全寄望于赫德的道德品质 , 而必须有监督使赫德本人也不能贪 。
对于赫德来说 , 他必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监督 , 他在主观上不会贪 , 在客观上更不能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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