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王某6人与北京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的判决书


成功案例王某6人与北京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的判决书


由于疫情的原因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摩擦很多 , 各有各的原因 , 这次集体劳动仲裁案就很典型 。
时间:2020年6月19日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紫淦律师事务所王燕律师 。
案例回顾:常某某于2019年11月27日入职北京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每月底薪3500元加提成 。2020年2月至4月15日 , 因疫情原因 , 北京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工资1540元 。2020年4月15日 , 公司通知常被调离 。公司提出辞职不跳槽 。常拒绝调岗 。因此于2020年4月30日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
【成功案例王某6人与北京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的判决书】王某某、景某某、孔某某、杜某某、徐某某与上述情况相似 。
本院当事人常某某、王某某、景某某、孔某某、杜某某、徐某某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 , 由仲裁员苗兴华依法公开审理 。我方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不足、不批准工作调动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因为我们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北京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因此 , 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我们要求赔偿工资和经济补偿的仲裁请求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 用人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 , 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资 。这是一个硬性规定 。
【/h/】本案中 , 常某某等6人在遇到违法行为时 , 找到北京紫淦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王艳律师也不负使命 , 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 , 使常某某等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正义得到了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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