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签发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管理工作,保障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合法合规生成 。要充分利用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技术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对申领人进行身份认证,确保身份真实可信且符合申领条件 。申领人在各签发机构进行现场办理时,签发人员应协助无法自主完成线上申领流程的申领人(不使用智能手机、不会使用APP的人员等)完成线上申领步骤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启用贵州省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通知】(三)贵州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机构要持续做好新增签发机构出生医学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动新增签发机构及时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签发工作 。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子系统、电子证照库等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流畅,保障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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