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单位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程序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
四、受理条件
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
六、咨询电话
23394772
证件样例
【天津集体户迁移至租房所在社区集体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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