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规汇总( 三 )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
“直冲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差额部分再从借款人办理贷款时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中补扣 。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方式适用于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 。
“定额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协议约定的每月提取金额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提取到协议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
该方式适用于其他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其他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
已签“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可自愿选择继续或终止
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有哪些申请条件?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时,需要符合“贷款尚未结清、缴存职工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配偶、同一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除外)、没有尚在履行过程中的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或按月提取协议”等条件 。
若缴存职工已签订原“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可选择按原有规定和协议约定继续执行,也可选择终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后,新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
同一套住房有两人及以上符合提取条件的,选择的还贷提取方式及签订的提取协议种类应一致 。
在“按月提取还贷”的办理方式方面,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线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临柜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
在每月执行协议的日期方面,“直冲本息”的抵扣日为每月还款日当日 。“定额提取”的提取日为原则上为每月还款日前两日 。缴存职工在还款日至当月末期间签约的,于次月起执行 。
四、公积金缴5%还是12%,怎么定?详解“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9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出炉,成都公积金中心对此进行了解读 。
一、什么是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答: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是指单位和职工均可在5%~12%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缴存比例,具体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决议,可在5%~12%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的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配缴;职工个人可在5%~12%的范围内,在不低于单位配缴比例的基础上,选择个人缴存比例 。例如单位配缴比例为8%,则个人缴存比例可选择的范围为8%~12% 。
二、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缴存单位 。
三、单位如何申请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答:单位应在广泛征求职工对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并形成决议,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决议及相关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缴存比例双向差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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