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全体共同同意吗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全体共同同意吗】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全体共同同意吗


1、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不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只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变更不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 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 , 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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