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有处理的权利吗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有处理的权利吗】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有处理的权利吗


1、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 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 , 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2、根据这一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另外 , 假如说监护人是把被监护人的房子卖掉来治疗被监护人的病,这也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发的,依照本条法律规定也是允许的 。但是,不得以给被监护人治病为借口,将被监护人的财产变卖后挪用或占为已有 。如果病治好了 , 多余的钱,监护人是不能私自处理的,应当由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妥善保管,等到监护人死后,按照遗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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