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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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普通门诊统筹转诊政策是怎么样的?
答: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除三院传染科、102医院精神科、德安医院精神科)门诊就医,需要按规定进行转诊 , 才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按规定转诊后,期间在药店购药不影响转诊记录 , 期间在其他非转诊医院就诊将导致转诊失效,需重新转诊 。其中公务员门诊待遇补助不需转诊即可正常享受待遇,当达到本年度公务员门诊待遇最高限额后,需按规定转诊,方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问:常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外地看病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 1、外出时发生急诊
因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在外地发生急诊,可在回常后带齐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报销窗口审核,确认为急诊后,按常州市本级医保待遇报销 。
2、长住外地且已办理过异地就医手续
在选择的医院自费就医后带齐相关资料回常州社保中心报销,其中 , 长住上海的参保人员也可在上海黄浦区医保中心报销,享受常州市本级医保待遇 。
3、长住江苏省内且办理过省内联网结算手续
在选择的医院就医时直接刷江苏省社保卡,享受常州市本级医保待遇 。
4、在外地看病且办理过市外转院手续
因病情需要,已在常州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院办理过市外转院手续,可在外地自费就医后带齐相关资料回办理转院手续的医院报销,待遇在常州市本级医保待遇的基础上降低10%享受 。
5、未办过任何手续直接在外地看病
自行去外地就医(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未办过任何手续,只有住院费用和门诊大病费用(门诊大病指经社保中心审批过的)可回社保中心报销,待遇在常州市本级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减半享受 。
问:长期居住在外地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答:常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 , 填写〈〈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由市社保中心受理审批 。异地就医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等居住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
5、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问:什么程度的高血压才能算高血压Ⅱ-Ⅲ期?
答:高血压(Ⅱ、Ⅲ期)药费补助准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条 , 以及第2、3、4、5、6条中的一条 。(常人社发〔2014〕91号)
1、至少6个月以上的高血压就诊病历资料;
2、左心室肥厚(胸片、心电图、心超);眼底动脉硬化2级以上;
3、高血压伴发脑梗塞、脑出血;
4、高血压伴发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史;
5、高血压伴发肾功能衰竭(血肌酐浓度>177mmol/L或2.0mg/dL);
6、高血压伴发夹层动脉瘤、症状性动脉闭塞性疾病 。
问:可以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本市参保人员需长期在我省其他地区居住的,可以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参保人员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异地就医期限不少于半年 。
问:以前已办理过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还可以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吗?
答:可以 。已办理过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如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的,今后其在异地就医时,可在其选定的就医地的联网结算医院直接刷卡就医 , 按常州市市本级医保规定享受待遇;如本人不需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的 , 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规定回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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