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
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 年满60周岁 , 累计缴费满15年 ,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 不用缴费 ,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 应逐年缴费 , 也允许补缴 , 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 , 应按年缴费 , 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材料:该事项无需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入口:沈阳政务服务网
【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咨询方式:窗口咨询;电话咨询【和平分中心:024-31911565、沈河分中心:024-22730621、大东分中心:024-88219609、皇姑分中心:024-86220451、铁西分中心:024-82910500、苏家屯分中心:024-89822750、沈北分中心:024-88043011、于洪分中心:024-25831585、张士分中心:024-85810669、浑南分中心:024-23783920、康平分中心:024-87333691、法库分中心:024-87101009、新民分中心:024-27510709、辽中分中心:024-878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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