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适用 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三 )


2、公示及异议申诉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示申请审核结果,具体包括通过审核的配租单位(人员)名单,各申请单位骨干与储备人才可配租人才公寓套数等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得配租资格;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审核部门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经查异议属实的,不能获得配租资格 。
(三)选房及配租
公示期满后,人才公寓受托管理单位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承租单位和承租个人参加选房 。高端领军人才优先配租,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采用人才评分制与申报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组织抽签选房 。
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的选房顺序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单位申报骨干人才租住需求,一人计20分;单位申报储备人才租住需求,一人计10分 。以此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分,评分高的优先抽签抽房,评分相同的,则依据其申报时间先后,先申报的优先选房 。
选定住房后,原则上不得要求调换(特殊情况除外) 。选房结果将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四)签约及办理入住
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承租单位(个人)发出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与承租单位(个人)签订租赁合同 。每套公寓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凭缴费证明可办理入住手续 。高端领军人才免租金,免缴租赁保证金,凭入住通知书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
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且无特殊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其房源统一纳入下一批人才公寓房源,同时,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作废,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备案
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将本单位的公寓分配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在本单位公示,应按方案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配 。受托管理单位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等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登记,并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
【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口) 。
咨询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0-39053158、020-39054874
邮箱:nszbfgj@163.com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20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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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人才与储备人才适用 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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