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保定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犬是人类的朋友,饲养一只爱犬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趣味 。但是 , 近年来犬吠扰民、犬便污染公共卫生环境、恶犬伤人等问题日益突出 , 既影响了居民生活 , 又损害了古城形象 。当前 , 市政府正在开展“三整治五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 规范全市养犬行为 。请广大市民从我做起 , 自觉遵守《保定市市区养犬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文明自律养犬、遛犬 ,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 。
我们倡议:
一、在主城区不饲养禁养犬 , 每户只养一只犬;
二、自觉为犬龄满六个月的准养犬办理养犬登记证;
三、早7时之前、晚8时之后遛犬 , 不在交通主要干道(双向四车道及其便道)遛犬;
四、携犬出户佩戴嘴套 , 并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束犬链(绳)牵领或身抱 , 同时携带《养犬登记证》;主动清理犬粪 , 自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不携犬(导盲犬、扶助犬除外)进入国家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商场、公园、宾馆、饭店、浴池、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经批准的犬只交易市场除外);
六、不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 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 , 需征得驾驶员同意;
七、需携犬乘坐电梯的 , 应当避开乘坐电梯高峰时间 , 自觉遵守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于犬只乘坐电梯的规定 。
八、不携犬只或者放任犬只在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
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 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同时 ,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 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
【保定市文明养犬倡议书】保定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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