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口本丢了补办户口本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填写申请表;
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
4、缴纳工本费即可 。 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 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 。 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 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 并签名捺印, 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 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 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 请求补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 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 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 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 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 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 由合作社指定专人, 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 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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