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适当告知是知情权保护的延伸
在上述案例中 , 医院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采访人员专门咨询了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专家 。
北京律师协会医疗事故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律师认为 , 这是一个难以定论的医患纠纷 ,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 医生确实有责任将患者病情告知患者本人 , 即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 但也应当避免对患者造成影响 。
陈志华说:“因告知患者本人而导致其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 这样的医疗风险应该如何处理 , 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处理要求 , 所以我认为 ,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处理的指导性法规的操作性应该重新予以审视和重视 , 否则这样的争论将永远没有结果 , 对医患双方而言 , 可能都有失公允 。 ”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研究的资深律师宋中清表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 应该看这个老太太的死亡是否与医生告知病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如果有 , 那么医院当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没有 , 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 ”
宋中清说:“因为病人住院期间完全可能会因为其他正常原因导致死亡 , 并不是所有的病人死亡医院都有过错 。 这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的 , 得以相关司法鉴定为准 。 对于老太太‘经过约90分钟的抢救后’死亡 , 也要看其中是否有医疗事故因素 。 因此 , 医患双方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通过鉴定结果才能认定责任承担者 。 ”
宋中清还认为 , 患者知情权不仅仅是要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有关患者的病情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 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 , 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 。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 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 ”针对患者治疗方案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需要患者及其家属签字时 , 医院应该明确向其解释清楚 , 否则对于造成的伤害 , 医院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法律人士认为 , 患者有权了解治疗的相关真实信息 , 这也是医生应尽的义务 。 无论是治疗行为的优点还是缺点 , 医生均应毫无掩饰地向患者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 。 他说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 “在医疗过程中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 及时解答咨询;但是 , 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执业医师法》对此也有规定 。
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 , 医院必须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其次 , 医院在确保患者知情权时应当注意方式 , 避免不利后果发生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 医护人员可选择适当的时机或方式 , 以避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 , 或向其近亲属介绍病情 , 视为对患者知情权保护的延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