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 关于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 十 )


(2)一般而言,认定当事人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需要考虑以下四个因素:起诉期限的 起算点、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时点、超过起诉期限是否存在正当理由 。根据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贯彻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正确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而非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1 年零 3 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才能认定为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
(3)人民法院仅以被诉行政行为落款的日期作为起诉期限的起算点,认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其起诉,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构成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事由 。
03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关机关申诉信访和反映问题,不宜作为认定起诉期限被耽 误的法定理由 。
——张某远诉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分洪工程非法占地案 (2016)最 高法行申 300 号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规定,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此条规定的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应当为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制等确实不能行使起诉权的情形,而向有关机关申诉信访和反映问题,是公民认为权利被侵害后自己对救济途径的选择,并不能作为起诉期限被耽误的合法理由 。
035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不适用中断或者中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 。
——陈某利诉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 (2016)最高法行申 2645 号
【裁判观点】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 政诉讼实行的是起诉期限制度 。所谓起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服某项行政行为时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行使行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它在性质上属于程序法上的法定期间,不能中断或者中止,特殊情况下,才可申请延长起诉期限或将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即在行政诉讼中,通常并不适用时效制度,而是适用起诉期限制度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①第三条 的规定,是否遵守起诉期限属于起诉条件的一种,对于起诉条件的审查,一审人民法院应当 依职权进行,无须等待当事人的申请,也不用基于当事人的抗辩 。对于“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
036
人民法院在一审期间应当在被告举证的基础上,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职权进行审查,对于原告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
——威海市美尔雅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诉威海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案 (2016) 最高法行申 162 号
【裁判观点】
是否遵守起诉期限属于起诉条件的一种,对于起诉条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进 行 。人民法院在一审期间应当在被告举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审查,以维护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对于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 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
037
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的范围 。

推荐阅读